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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拟对连州凯润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硅酮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 发布时间:2025-02-05 15:46:02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连州凯润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硅酮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邮编:513400

联系电话:660166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连州凯润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硅酮胶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连州凯润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清远市连州市九陂镇连州市城南民族工业园顺连路1号

环评机构

清远创蓝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利用现有厂区闲置用地建设标准厂房,占地面积为1689.95 m2,建筑面积为1689.95m2,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生产规模为年生产硅酮胶10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九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投料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回收,进料、搅拌、真空泵有机废气经“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达标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隔声、基础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

4.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废包装桶均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废滤袋、废活性炭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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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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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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